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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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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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09执53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杭州临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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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2-21 | 2019-01-09 |
2 |
诸暨市店口王国权废品经营部、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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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1执9613号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申请执行人-诸暨市店口王国权废品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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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18-08-10 | 2018-11-15 |
3 |
冯海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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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9执89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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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2-21 00:00:00 | 2018-07-14 |
4 |
冯海表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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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萧执民字第8918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杭州市萧山区金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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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2-14 | 2018-07-18 |
5 |
诸暨市店口王国权废品经营部与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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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1民初142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诸暨市店口王国权废品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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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17-10-09 | 2017-12-20 |
6 |
岑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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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9执952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岑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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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4-10 00:00:00 | 2018-09-13 |
7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与杭州鹰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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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萧执民字第5322号之六 | - |
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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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6-12-01 | 2016-12-27 |
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与杭州鹰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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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萧执民字第5322号之五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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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6-11-16 | 2016-11-24 |
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与杭州鹰莎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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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萧执民字第5322号之四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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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6-11-03 | 2016-11-03 |
10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与杭州亮品管业有限公司、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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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8执558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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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6-11-01 | 2016-11-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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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杭滨商初字第52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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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滨商初字第52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 被告- 杭州亮品管业有限公司 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冯秀凤 麻建林 陈旭东 陈红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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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亮品管业有限公司、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冯秀凤、麻建林、陈旭东、陈红花:本院已受理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5年10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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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
2 |
(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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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冯海表 冯红玲 陈田伟 陈旭东 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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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冯海表、冯红玲、陈田伟、陈旭东、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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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
3 |
(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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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冯海表 冯红玲 陈田伟 陈旭东 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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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冯海表、冯红玲、陈田伟、陈旭东、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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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
4 |
(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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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杭拱商初字第244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冯海表 冯红玲 陈田伟 陈旭东 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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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冯海表、冯红玲、陈田伟、陈旭东、杭州华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杭州超远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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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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