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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亚迪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3001、300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0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9

    法律诉讼50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聚德永升测控系统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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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3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聚德永升测控系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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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9-01
    2

    陈允恒、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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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3887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陈允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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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5 2021-10-08
    3

    冼志烔、梧州市盛世开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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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桂04民终6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冼志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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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5 2021-08-31
    4

    青岛威科特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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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23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威科特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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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3 2021-07-23
    5

    洪雅星、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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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2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洪雅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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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9-09
    6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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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3543号 定作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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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7-23
    7

    刘育萍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安庆市好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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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27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刘育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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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6-28
    8

    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荣生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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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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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10-08
    9

    深圳市爱普力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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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47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爱普力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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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6-30
    1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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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2执28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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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4-22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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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三版 2017-01-1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10民初1568号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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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10民初1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迪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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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10民初1568号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迪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10民初1568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05月10日09时30分在第十三审判法庭(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041号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法院联系人:邓祺祺电话:0755-2325915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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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1
    2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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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10民初1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迪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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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10民初1568号 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鸿鑫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迪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10民初1568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05月10日09时30分在第十三审判法庭(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041号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法院联系人:邓祺祺 电话:0755-23259156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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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1
    3

    (2021)云0111民初110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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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民初1107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陈乃炳 云民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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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11075号陈乃炳:本院受理原告原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诉你(2021)云0111民初11075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现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次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马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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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4
    4

    送达民事判决书——曾文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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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3民终29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 曾文峰 贝锦雅 被上诉人- 杨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王丁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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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13民终2927号曾文锋:本院受理上诉人曾文峰、上诉人贝锦雅与被上诉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杨斌、王丁林第三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因地址不详,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民终2927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13民终2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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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5

    (2021)粤03民终2571号二审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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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2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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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2571号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诉人洪雅星与被上诉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2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40元,由上诉人洪雅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注:本公告于二○二一年七月五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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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5
    6

    (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荣生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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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周荣生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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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周荣生、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荣生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裁定书,依照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539186392021-05-1015:48:57:229联系人:马丽彬、郭一鸣(2020)粤0106民初14050号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荣生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周荣生、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人:马丽彬、郭一鸣电话:020-8300673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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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7

    (2021)粤03民终257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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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2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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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2571号洪雅星、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诉人洪雅星与被上诉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惠州市心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传票。本院定于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十时十五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依法审理本案,审判人员:卢艳贝,法官助理兼书记员:李秋敏、刘绍君。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注:本公告于二○二一年三月十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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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8

    (2020)粤0310民初7429号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材料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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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4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埃斯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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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7429号埃斯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0日内。开庭时间是2021年3月9日10时30分,地点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041号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第十三审判庭。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联系人:杨爱华、张诗铭联系电话:0755-23259060、19925199940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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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30
    9

    吉保恒与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易建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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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9710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吉保恒 被上诉人- 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易建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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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9710号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建强:吉保恒与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猫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易建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9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2768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吉保恒返还保证金10000元;三、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吉保恒赔偿损失,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2018年7月26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吉保恒赔偿律师费5000元;五、驳回吉保恒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830元。由吉保恒负担2492元,由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30元,由吉保恒负担2404元,由广州广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2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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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09
    10

    (2018)粤0308民初1650号公告(上诉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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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民初1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莫志鹏 长沙特恩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裕鹏晖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邓春益 长沙特恩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陈德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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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8民初1650号陈德深: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莫志鹏、长沙特恩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裕鹏晖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邓春益、长沙特恩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陈德深、第三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8民初1650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不服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一、请求贵院依法改判一审判决第一项,判决上诉人向本上诉人支付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的限额内支付上诉人441669.05元;二、争议金额为43680元,以此计算二审诉讼费;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8民初1650号上诉状,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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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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