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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社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存续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某某、康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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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3228执9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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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水县人民法院 2021-04-29 2021-06-16
    2

    冉启楷责令退赔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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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722执保111号 责令退赔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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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人民法院 2019-06-12 2019-07-09
    3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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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91民初9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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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04-02 2018-05-16
    4

    广安帝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安办事处、原审被告谭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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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16民终15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安帝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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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18 2017-12-29
    5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安办事处与谭刚、广安帝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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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1602民初411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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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2017-08-03 2018-02-28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云0926民初6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李长松 被告- 林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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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拍卖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G23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1133执126号之一冻结裁定书、(2019)川1133执126号之二扣划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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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133126号 -

    当事人-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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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1133执126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刘华,男,汉族,1970年11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永宁村2组69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3319701115081X。被执行人:胡安云,男,汉族,1972年10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龙船村1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33197210150855。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川1133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21日向被执行人胡安云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胡安云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胡安云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3201108400097407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922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白琳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罗廷楷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1133执126号之二申请执行人:刘华,男,汉族,1970年11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永宁村2组69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3319701115081X。被执行人:胡安云,男,汉族,1972年10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龙船村1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33197210150855。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川1133民初67号判决书,于2019年6月21日向被执行人胡安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胡安云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胡安云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3201108400097407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922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白琳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书记员罗廷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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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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