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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华能源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岗东村美心商贸城商业2街3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2
    • 法院公告 30
    • 失信被执行人 8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执4392、4393号 其他案由

    -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9 2019-12-24
    2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执4390、4391号 其他案由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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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9 2019-12-24
    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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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执4219、4221、42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6 2020-03-21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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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执4219、4221、42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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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6 2019-12-24
    5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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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终218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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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24 2020-01-03
    6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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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终21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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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24 2020-01-03
    7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终216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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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24 2019-12-24
    8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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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终21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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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24 2019-12-24
    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佛山市南海中油坚盛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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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06执99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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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9-03-22 2019-05-23
    10

    胡继洪、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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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民终216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胡继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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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2-18 2019-02-27

    法院公告3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01民初138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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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2 (2017)粤01民初138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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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3 (2017)粤01民初136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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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4 (2017)粤01民初13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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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5 (2017)粤01民初13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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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6 (2017)粤01民初136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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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7 (2017)粤01民初13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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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8 (2017)粤01民初13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胡继洪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中山市天乙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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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9 (2017)粤0104民初97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胡继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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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8-03-12
    10 (2017)粤0104民初97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张群娇 胡继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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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8-03-12

    失信被执行人8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104执21082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6-29 详情
    2 (2019)粤01执4223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7-30 详情
    3 (2019)粤01执422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7-30 详情
    4 (2019)粤01执4219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7-30 详情
    5 (2019)粤0104执18770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30 详情
    6 (2019)粤0104执18771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30 详情
    7 (2019)粤0104执18769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30 详情
    8 (2018)粤0106执9980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4-12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2执恢348号执行情况告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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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执恢3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被告-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焦聪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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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共有人刘永东:本院正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被执行人焦聪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产的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人民币1935016.85元。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关于本案的执行款项发放问题因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的房产系被执行人焦聪及共有人刘永东共同共有,经本院书面通知焦聪及共有人析产,双方均未进行析产处理。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法作出(2020)粤0112执恢34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确定以整体拍卖方式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置,并在拍卖所得价款中为共有人刘永东保留二分之一份额。因此,本案拍卖所得价款应为共有人刘永东保留967508.425元(1935016.85元÷2)。故本案实际执行款项应为967508.425元(1935016.85元-967508.425元)。二、关于被执行人焦聪提出的预留租金申请经查,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前往被执行人焦聪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产进行现场调查时,上述房产为无人居住状态。同时,被执行人焦聪陈述,上述房产迄今已空置多年,仅被执行人焦聪偶尔返回,无人长期居住于此,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针对的是被拍卖房产系被执行人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情形,其保障的是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但居住权并非指被执行人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而是有房屋居住。本案中,被执行人焦聪以及所抚养家属等并未实际居住在上述珠海的房产内,上述房产实际已空置长达数年之久。由此可推,上述房产并非被执行人焦聪“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唯一住房,故被执行人焦聪主张从拍卖款中预留部分租金的申请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扣除本案司法拍卖辅助费用10000元以及执行费12075.08元后,本案可分配款项为945433.345元应作为本案执行到位款项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如你方对上述执行款项发放情况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本次款项的发放无异议,相关的法律后果将由你方自行承担。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538466962021-03-2417:41:24:729(2020)粤0112执恢348号执行情况告知书执行,焦聪,拍卖,房产,申请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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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2

    (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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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执恢3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焦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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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执恢348号刘永东及相关权利人: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均已就本案被执行人焦聪与共有人刘永东共同共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的房产(房产登记号:珠房地字第059250A)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具体评估价格分别为:阿里拍卖大数据平台3119806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2466012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2570511元。本次评估均价为2718776.3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请你就附件中的三份询价报告发表书面意见(落款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复印无效),并于收到本通知书起十五日内回复本院,逾期则视为上述三份《网络询价报告》无异议。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536233912020-10-2716:51:47:284(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询价,执行,报告,评估,平台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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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6
    3

    (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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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执恢3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被告-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焦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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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执恢348号被执行人焦聪、案外人刘永东及相关权利人:本院正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焦聪名下有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产(房产登记号:珠房地字第059250A)的房产,上述房产系被执行人焦聪与案外人刘永东共同共有。双方对共有份额无明确约定,亦未进行房产分割。为便于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偿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等规定,本院推定被执行人焦聪与共有人刘永东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产(房产登记号:珠房地字第059250A)的房产各持二分之一的份额。但因上述不动产具有不可分割性,拍卖份额有可能减损共有物的变现价值,且共有人刘永东现下落不明,因此,本院以整体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并在拍卖所得价款中保留共有人刘永东的相应份额。据此,本院决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焦聪与共有人刘永东共同共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的房产(房产登记号:珠房地字第059250A)。现将(2020)粤0112执恢34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联系人:石法官联系方式:020-83006449、83006503535908882020-09-3022:39:36:646(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共有,焦聪,刘永东,份额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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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9
    4

    (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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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执恢3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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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执恢348号刘永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1民终15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书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本院已于2020年7月6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查,被执行人焦聪与你为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海湾花园6栋7B房产(房产登记号:珠房地字第059250A)的产权人(共同共有)。本院依法于2017年9月29日以(2017)粤0112执4679号《执行裁定书》对上述房产进行了查封,现拟对上述房产中被执行人焦聪所有的个人份额部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你作为共同共有人依法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进行析产分割,以保护其所有的相应份额。特此通知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535374192020-09-0720:34:26:0(2020)粤0112执恢34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广东南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焦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焦聪,人民法院,进行,份额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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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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