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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祥

    海盐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公路金星段813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嘉路政罚〔2021〕47191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9日14时46分,浙FH120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3轴载货汽车)途经G525国道22K+300M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就近引导至海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站实施现场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4600千克。2021年6月9日经批准对海盐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立案调查,2021年6月10日对宋巧明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海盐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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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详情
    2 嘉路政罚〔2021〕47135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5日9时32分,徐洪良驾驶浙FH123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3轴载货汽车)装运砼从海盐武原街道(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到海盐武原街道,途经嘉盐线32K+100M处,海盐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的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海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站调查处理。现场人员是徐洪良,车辆所有人是海盐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4900千克,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该车为3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25000千克,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900千克,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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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详情
    3 嘉路政罚〔2021〕4777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6日10时45分,许中良驾驶浙FH099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3轴载货汽车)装运砼从海盐秦山到海盐县武原街道,途径G525国道32K+800M处,海盐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的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海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站调查处理。现场人员是许中良,车辆所有人是海盐汇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42550千克,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该车为3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25000千克,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550千克,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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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6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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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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