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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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军与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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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民初1524号之一 | 公司解散纠纷 |
原告-李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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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2020-11-25 |
2 |
钟雁群、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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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237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钟雁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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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12-09 |
3 |
姜娅茹、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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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183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姜娅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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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8-13 | 2020-12-07 |
4 |
吴大鹏、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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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1409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吴大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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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8-03 |
5 |
任建英、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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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168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任建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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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8-03 |
6 |
滕超、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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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183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滕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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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8-03 |
7 |
杨鼎、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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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602执156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杨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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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8-03 |
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与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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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5执9042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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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0-06-05 |
9 |
董芝荣、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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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执74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董芝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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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24 | 2020-06-16 |
1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与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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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5民初94515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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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4-23 | 2020-04-3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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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叶祥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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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G56 | 2019-12-1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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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602执1832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26 | 详情 |
2 | (2020)浙0602执1831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26 | 详情 |
3 | (2020)浙0602执1689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20 | 详情 |
4 | (2020)浙0602执1569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13 | 详情 |
5 | (2020)浙0602执1409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02 | 详情 |
6 | (2019)浙0702执6947号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1-27 | 详情 |
7 | (2019)浙0602执4771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23 | 详情 |
8 | (2019)浙0602执4767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23 | 详情 |
9 | (2019)浙0602执4731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21 | 详情 |
10 | (2019)浙0602执4722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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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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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杨立威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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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杨立威与你单位补发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绍兴市马臻路45号312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裁决要点:驳回杨立威的申请请求。特此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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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
2 |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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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杨立威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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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立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申请人主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405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0元。本案原定于2020年2月17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现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0年04月02日09时30分。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变更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庭审地址:2号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3楼)。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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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
3 |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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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杨立威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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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杨立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19)943号,申请人主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405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0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提交证据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0年02月17日09时30分,在本委2号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3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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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
4 |
(2019)浙0602民初9441号原告姜娅茹与被告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网络副本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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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02民初944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姜娅茹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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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娅茹诉你方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944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廉洁自律和审判作风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立即支付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的工资5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20年1月9日9时0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赵钦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万春霞、人民陪审员程静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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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
5 |
(2019)浙0602民初9220号原告任建英与被告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网络副本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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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02民初922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任建英 被告- 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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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建英诉你方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922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廉洁自律和审判作风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付2019年6-9月份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86668.25元;2、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付2019年7-8月份欠缴的五险一金合计13087.71元,合计偿付金额99755.96元,浙江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偿付人,若其偿付不够由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偿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20年1月9日9时30分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赵钦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万春霞、人民陪审员程静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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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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