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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稻禾食品

    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瑞安市锦湖街道芦浦村
    • 简介:-
    • 行政处罚 5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5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瑞应急罚字[2021]第2000024号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应急罚〔2021〕第256-1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芦浦村,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潘世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食品生产、销售;稻谷脱壳加工,主要是生产米面、年糕、粉干等食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营业期限为2015年7月20日至2035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1350104192Y(1/1)。2021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芦浦村的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及经营场所出口被设施设备封堵情况。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及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规定。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批准立案调查,(立案号:瑞应急立〔2021〕256号),指定潘东升、戈晨威负责对本案进行调查。8月4日中午11点30分许,执法人员到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具体安全生产问题有9点:1、灭火器点检表无记录;2、车间内存在私拉电线情况,部分电线无套管;3、四楼粉干车间无消防水带;4、车间设备传送带无安全保护措施;5、车间内缺少防碰撞防触电安全警示标识;6四楼车间疏散门内推,不符合规范要求;7、疏散通道有设施设备堆放,堵塞通道;8、员工教育培训无考核记录;9、部分设施设备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经查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潘日进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结果情况;2021年8月4日,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四楼车间有6个工人在上班工作,出口通道被2个货架封堵,无法保持畅通。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一)《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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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8 详情
    2 瑞应急罚字[2021]第2000028号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应急罚〔2021〕第56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芦浦村,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潘世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食品生产、销售;稻谷脱壳加工,主要是生产米面、年糕、粉干等食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营业期限为2015年7月20日至2035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1350104192Y(1/1)。2021年4月14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瑞安市东山街道车头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区安置留地(车头村返回地三号地块)建设工程“1·8”高处坠落等2起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瑞政发〔2021〕15号)批复的《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12·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对“12·18”机械伤害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批复,瑞安市应急局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立案调查(立案号:瑞应急立〔2021〕56号),指定潘东升)、戈晨威)负责对本案进行调查。12月18日晚上8点30分许,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磨浆车间工人王维科在五楼磨浆车间下料后到四楼的磨浆车间,看见米浆从米浆桶里溢出,车间里的机器均正常运行,但未看见本应在该车间工作的磨浆工杨真洪。王维科察觉有些不正常,观察现场后,发现杨真洪坐在大米输送带的最低端边。王维科叫杨真洪几下,但杨真洪已经无意识,且头低垂。王维科立即电话通知公司里负责人潘世强,并呼喊其他车间工人前来施救。不久,员工谢中勇及负责人潘世强来到现场,发现杨真洪的外衣被输送带链轮绞住,输送带链轮停止转动。于是,王维科和谢中勇拿剪刀把衣服和输送带剪开后,将杨真洪送至瑞安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日23时许,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杨真洪死亡。经查明,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没有对从业人员杨真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达到保证从业人员杨真洪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冲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输送带链轮绞到衣服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导致了该起事故的发生,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一)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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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31 详情
    3 瑞公(消)行罚决字〔2018〕0317号 瑞安市市公安局

    现查明现查明,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芦浦村的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挪用消防设施、器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三条,决定给予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瑞安支行(银行账号:35846266196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瑞安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8月2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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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瑞公(消)行罚决字〔2018〕0316号 瑞安市市公安局

    现查明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芦浦村的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二条,决定给予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瑞安支行(银行账号:35846266196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瑞安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8月2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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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瑞环罚字[2017]213号 市环保局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瑞环罚字[2017]213号 瑞安市稻禾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吉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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