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巩自然资(土)罚决字〔2020〕57号 |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限郑州山水旅游开发公司在接到背面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郑州山水旅游开发公司在非法占用的13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对郑州山水旅游开发公司非法占用的275平方米基本农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于罚款,计罚款5500元;对其非法占用的13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计罚款402元;共计罚款5902元 收起
...
展开
|
2020-12-11 | 详情 |
2 | 巩义工商处字[2018]68号 | 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罚款1.0万元# 收起
...
展开
|
2018-03-16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