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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品楼

    绍兴市越城区一品楼饭店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大明路76号(1#车间一层)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越(消)行罚决字〔2019〕0299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市越城区一品楼饭店(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大明路76号(1#车间一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绍兴市越城区一品楼饭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9年9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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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30 详情
    2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201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大明路76号(1#车间一层)的绍兴市越城区一品楼饭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三条,决定给予绍兴市越城区一品楼饭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9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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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7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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