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金鼎

    乐清市金鼎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96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乐市监处罚〔2021〕3850号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5000元。 收起

    ... 展开
    2021-09-08 详情
    2 温乐综执〔2021〕罚决字第20-0007号 浙江省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月27日10时30分,当事人在宁康西路96号的地下车库员工食堂未设置燃气警报器,未设置紧急切断阀,燃气警报器、紧急切断阀、排风系统未联动。该行为已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违法性质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2021年2月26日,执法人员再去现场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 展开
    2021-03-11 详情
    3 乐(消)行罚决字〔2019〕0130号 乐清市市公安局

    现查明位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96号的乐清市金鼎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磊,建筑面积:22856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宾馆、饭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地下室、第一至四层和第二十二层楼梯间防火门闭门器和顺位器损坏,防火门门扇损坏),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乐清市金鼎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账号:33001627535053009173-0401,银行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60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5月31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31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