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沙坪坝区悦鑫轻质建材经营部、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3072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沙坪坝区悦鑫轻质建材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27 | 2021-09-03 |
2 |
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37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20 | 2021-09-03 |
3 |
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371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20 | 2021-09-03 |
4 |
上海东方威尔自动化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2597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方威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18 | 2021-09-03 |
5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昆明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2民终48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8 | 2021-09-03 |
6 |
天津市东丽区金盛达建筑器材租赁站、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3971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东丽区金盛达建筑器材租赁站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16 | 2021-09-03 |
7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191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8-13 | 2021-09-03 |
8 |
天津鑫鑫荣金属门窗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财保2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天津鑫鑫荣金属门窗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7-08 | 2021-07-30 |
9 |
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津0112执297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方鹏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7-07 | 2021-09-03 |
10 |
牛建西与盘州市交通运输局、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44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牛建西 收起
...
展开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1-07-05 | 2021-08-02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津0103民初693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磊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建设工 程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G52 | 2019-09-20 |
2 | (2019)津0103民初693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磊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建设工 程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G52 | 2019-09-20 |
3 | (2019)津0103民初693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磊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纠纷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G77 | 2019-09-01 |
4 | (2019)津0103民初693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磊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纠纷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G77 | 2019-09-01 |
5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蒋正元 被告- 桂林市金童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雒中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永福县人民法院 | G35 | 2019-08-06 |
6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蒋正元 被告- 桂林市金童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雒中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永福县人民法院 | G35 | 2019-08-06 |
7 | (2018)云民申126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黄勇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G61 | 2019-03-31 |
8 | (2018)云民申126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黄勇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G61 | 2019-03-31 |
9 | (2017)渝0106民初10291号 | - |
-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 | 2018-04-17 |
10 | (2017)渝0106民初10291号 | - |
-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 | 2018-04-1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冀0104执2108号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08 | 详情 |
2 | (2021)川0181执812号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1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365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桂彦淑 当事人- 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遵义新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桂彦淑与被告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吴显雨、潘文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义新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281民初36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58-3664026。 收起
...
展开
|
2021-09-03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365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桂彦淑 当事人- 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遵义新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桂彦淑与被告吴显雨、潘文艺、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义新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日)上午09: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电话3664026 收起
...
展开
|
2021-06-17 |
3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4058号、(2021)黔0281民初4059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何泽坤 赵海涛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海涛与被告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281民初4058号)及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泽坤与被告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281民初405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两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述两案定于2021年9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
展开
|
2021-06-17 |
4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民终16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王分正 被上诉人- 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王分正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2民终1607号《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保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24日09时00分在六盘水中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21-06-07 |
5 |
(2021)粤0309执448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9执448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东泰(佛山)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4484号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东泰(佛山)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9民初378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44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01 |
6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4057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胡双付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胡双付与被告盘州市交通运输局、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281民初40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承诺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联系人: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煜,联系电话:0858-3664002。 收起
...
展开
|
2021-05-26 |
7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281民初405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光雄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王光雄与被告盘州市交通运输局、贵州日照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281民初40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承诺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联系人: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煜,联系电话:0858-3664002。 收起
...
展开
|
2021-05-26 |
8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黔0201民初2250号 | - |
原告- 姚付重 常艳 当事人- 六盘水江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明湖苑安置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姚付重、常艳诉六盘水市水城河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江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单位(2019)黔0201民初2250号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19)黔0201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你单位已收到,现六盘水市水城河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上诉,六盘水江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六盘水市水城河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状主要内容:一、请求撤销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201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六盘水江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诉状主要内容: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9)黔0201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第二项,即“被告六盘水江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姚付重、常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69346.25元;”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徳坞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及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收起
...
展开
|
2021-04-21 |
9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黔0222民初729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周开绿 当事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盘州市畅达路桥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周开绿诉被告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盘州市交通运输局、盘州市畅达路桥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222民初729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小兰,联系电话:0858-3664004。 收起
...
展开
|
2021-02-24 |
10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黔0222民初7315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林蛟龙 当事人- 盘州市畅达路桥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黔0222民初7315号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蛟龙诉被告盘州市交通运输局、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盘州市畅达路桥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衡阳市五洲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222民初731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年1月13日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方彦雷何芳芳联系电话:0858-3664026 收起
...
展开
|
2021-01-1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