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地税稽罚[2016]153号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一、违法事实2014年度你单位收到房费88180元(其中1月份52435元,12月份35745元),业务已完成发票未开,其中挂应收账款贷方9167元、挂预收账款贷方79013元,未确认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上述违法事实,追缴营业税44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8.63元,加收滞纳金1593.19元。二、处罚决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金额2358.82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计金额2500元。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