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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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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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2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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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1-07-19 |
2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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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民申431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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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1-03-01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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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执98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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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8-03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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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执986号 | - |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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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0-02-24 | 2020-08-12 |
5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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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执21987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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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2-24 | 2020-03-19 |
6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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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法民终83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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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0-31 | 2020-04-15 |
7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其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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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74民终712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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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 | 2019-10-12 | 2020-01-13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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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01民初2725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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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19-03-28 | 2019-07-05 |
9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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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高法民终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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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2018-12-27 | 2019-08-26 |
10 |
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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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06执108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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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8-10-30 00:00:00 | 2018-11-2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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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沪0101执986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2-12 | 详情 |
2 | (2019)粤0106执21987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4 | 详情 |
3 | (2016)粤0106执10817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11-2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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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薛光春,潘佩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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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74民初255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仁磊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薛光春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 潘佩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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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74民初2559号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薛光春、潘佩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仁磊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薛光春、潘佩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上海仁磊商贸有限公司就(2019)沪74民初255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6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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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
2 |
(2020)粤0106执异125号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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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执异1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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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异125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06执异125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248849727)为(2016)粤0106执10817号案的被执行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在(2016)粤0106执10817号案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537539902021-01-1415:47:22:900联系人:440107zhang、李云芳(2020)粤0106执异125号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联系人:440107zhang、李云芳电话:020-8300885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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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
3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终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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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26号 | - |
当事人- 运城市珠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山西珠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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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26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广东大华能源有限公司、运城市珠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山西珠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冰洁、李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终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你司)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以(2020)粤执31号执行裁定指定该案由本院执行,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你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持本通知到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如下义务:●对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19552625.84元及利息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交纳执行费411032元。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3078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如果你(你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应如实向本院报告你(你司)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同时依法强制执行。如你(你司)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如下情形:“(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你(你司)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你(你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列行为,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二O二O年九月十六日执行员:邹利纯联系电话:020-83211081书记员:李林雁联系电话:020-832110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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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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