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西充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29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6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36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党家成、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民终1090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上诉人-党家成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2 2021-08-30
    2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东支行与陈敏、罗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15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30
    3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阆中金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民申3499号 -

    再审申请人-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8-06
    4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朗瑞置业有限公司、南充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9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29
    5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充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97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29
    6

    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绮香纱丝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691号 合同纠纷

    原告-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6-16
    7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广元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王国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19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5-22 2021-06-16
    8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恒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昌鑫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3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6-29
    9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家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07执6232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6-08
    10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充县展登服饰有限公司、孙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1325民初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1-05-07 2021-06-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1325执451号张炜与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1325执4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你与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对你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模范街144号2幢1层14号商业用房(证号:0004591)进行委托评估,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评估价格为5101300元,现向你公告送达(四川大成2019房字第402号)评估报告,限你十五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询价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9-05
    2

    (2019)川1325执451号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炜、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1325执4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炜 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对你所有的坐落于南充市顺庆区模范街144号2幢1层14号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川(2016)南充市不动产第0004591号】进行评估、拍卖。请你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立案庭参加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逾期未到的,本院将依法缺席选择评估机构。 收起

    ... 展开
    2019-04-02
    3

    (2018)川1325执恢83号杨艳娇、杨小洪与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执恢8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你们与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法院依法委托四川金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杨艳娇所有的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2.5万元股评估,评估价47.7万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川金资评报字(2018)1-18号评估报告,限你们十五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你们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3-11
    4

    (2018)川1325民初1740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营山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达、屈艳波、郑幼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17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营山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李达 屈艳波 郑幼新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8)川1325民初1740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营山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达、屈艳波、郑幼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营山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300万元,至2018年5月8日止利息592220元,以及从2018年5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本金13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计算资金利息。由被告李达、屈艳波、郑幼新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郑幼新在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1000万股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2-20
    5

    (2018)川1325民初2579号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炜、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257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炜 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8)川1325民初2579号民事判决,判决:“一、限被告张炜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50万元,被告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张炜所有的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7)南充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652号】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模范街144号2幢1层14号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南充市不动产权第0004591号】享有优先受偿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19-01-10
    6

    (2018)川1325民初484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袁立军、张群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4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袁立军 张群华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8)川1325民初484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袁立军、张群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袁立军、张群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50000元,并按月利率13.8375‰从2016年1月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承担资金利息;二、被告袁立军、张群华提供的抵押坐落于西充县晋城镇晋城大道四段1幢226、228号111.78㎡商业房屋(房屋所有权人:袁立军;房屋所有权证号:西房权证房管字第0169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西国用(2002)第0015827号),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11-08
    7

    (2018)川1325民初1954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杨维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19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杨维春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325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杨维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9605.90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25元,由被告杨维春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10-22
    8

    (2018)川1325民初2579号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炜、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257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炜 南充市苗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晋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9-28
    9

    (2018)川1325执恢30号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粟泽虎、王晓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执恢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南充市高坪区青松路368号新东豪园二区7幢1单元6层2号住宅的房屋评估报告书,该房屋评估价格为83597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公告期满后限你们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9-10
    10

    (2018)川1325民初1451号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庞勇、曹成勇、庞喜蓉、四川省阳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1325民初14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庞勇 曹成勇 庞喜蓉 四川省阳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庞勇、曹成勇、庞喜蓉、四川省阳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庞勇立即偿还借款670万元及利息。2、判令曹成勇、庞喜蓉对上述67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四川阳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中4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曹成勇、庞喜蓉提供的位于西充县晋城镇莲湖路198号、200号、202号、204号、206号、208号、210号、212号、214号、216号、218号、220号、222号、224号抵押物享优先受偿权。因按你身份证地址、借款合同签订时的地址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以无人签收被退回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8-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