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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昌融资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东部国际商务中心1幢22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9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13
    • 送达公告 36

    法律诉讼7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快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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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8民初2646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快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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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24
    2

    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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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43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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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08 2021-04-01
    3

    杭州格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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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0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格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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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14
    4

    杭州新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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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0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新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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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14
    5

    杭州玉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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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0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玉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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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14
    6

    浙江联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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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086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联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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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0-12-14
    7

    杭州坤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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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6民初4983号 质押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坤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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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1-03-01
    8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中支行与杭州带土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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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2民初38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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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0-12-24
    9

    高兰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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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4民初41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高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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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0-12-14
    10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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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1799号 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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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2-14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浙0104民初41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国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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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G61 2020-11-17
    2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高兰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国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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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G40 2020-08-16
    3 (2016)浙0702民初13049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浙江华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东阳市祥和服饰有限公司 王秀祥 杨旭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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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G08 2017-02-07

    失信被执行人13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浙0106执2681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6-07 详情
    2 (2021)浙0191执1118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31 详情
    3 (2021)浙0191执1080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25 详情
    4 (2021)浙0191执692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02 详情
    5 (2021)浙0191执657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24 详情
    6 (2021)浙0191执656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24 详情
    7 (2021)浙0191执655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24 详情
    8 (2021)浙0108执1262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17 详情
    9 (2021)浙0109执1725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11 详情
    10 (2021)浙0191执537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10 详情

    送达公告3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06民初208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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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06民初208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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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06民初2089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诉调中心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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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2

    (2020)浙0106民初630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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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6民初63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被告- 郑飞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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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飞、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浙0106民初6302号民事判决书。一、杭州黑杭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垫付款本金1707608.63元,并支付罚息12807.06元、复利160.09元(罚息暂计至2020年8月7日,复利暂计至2020年9月1日,此后按《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杭州黑杭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支付律师费33808元。三、郑飞、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杭州黑杭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飞、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杭州黑杭化工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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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3

    浙杭钱塘劳人仲案(2020)13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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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钱塘劳人仲案(2020)130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沈幸超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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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沈幸超与你单位(即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钱塘劳人仲案(2020)130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6月份工资3246元;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986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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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0
    4

    (2020)浙0191民初254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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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4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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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91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元,并支付该笔款项自2020年1月2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49元,由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杭州广桥集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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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4
    5

    (2020)浙0191民初17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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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179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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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1799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91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承办法官:吕瑜岚电话:0571-8989828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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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0
    6

    (2020)浙0191民初263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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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63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路易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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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2632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路易诉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质权登记编号为(杭)股质登记设字(2019)第0812号的股权质押登记注销手续。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十月十三日承办法官:许希抗电话:0571-8989829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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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4
    7

    (2020)浙0191民初25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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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55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永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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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2553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永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20万元,并支付以人民币2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6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十月十三日承办法官:许希抗电话:0571-8989829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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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4
    8

    (2020)浙0191民初249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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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49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九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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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2491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九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交付的担保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并自2020年8月6日起以未归还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至上述款项付清为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十月十三日承办法官:许希抗电话:0571-8989829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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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
    9

    (2020)浙0191民初26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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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267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杭州高挹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河长科技有限公司 何顺兰 浙江元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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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2676号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高挹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河长科技有限公司、何顺兰、浙江元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浙江河长科技有限公司归还代偿款425万元及垫资费用441534.25元(以425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算至2020年8月31日);2.判令被告浙江河长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担保服务费4250元、律师费10000元等原告为实现权力而支付的合理费用;3.判令被告何顺兰、浙江元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诉请的全部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诉请在最高本金额余额为29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〇年十月十日承办法官:管媛电话:0571-898999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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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2
    10

    (2020)浙0102民初386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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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2民初38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中支行 被告- 杭州带土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陈耀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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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02民初3860号杭州带土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陈耀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中支行诉被告杭州带土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陈耀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承办人:王志电话:86756689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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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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