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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隆集团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植村、河村、礼村、钟村街汉溪村(A1区客房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32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3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灵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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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71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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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8-18
    2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晓灵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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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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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1-08-18
    3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陈晓峰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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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3执6033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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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9-08-12 2020-03-26
    4

    李雪松、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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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民终18190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李雪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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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0-24 2018-11-03
    5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与陈晓峰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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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民初77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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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8-05-14 2018-07-23
    6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广某、陈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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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执保4957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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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7-12-25 2019-11-22
    7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广某、陈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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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执保4960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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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7-12-25 2019-11-22
    8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广某、陈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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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执保4959号 -

    当事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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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7-12-25 2019-11-22
    9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广某、陈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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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执保4958号 -

    当事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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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7-12-25 2019-11-22
    10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广某、陈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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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3执保4956号 -

    当事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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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7-12-25 2019-11-22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0113民初77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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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8-08-13
    2 (2017)粤0113民初77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被告- 陈晓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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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 - 2018-05-1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晓灵、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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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717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李晓灵 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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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717号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晓灵、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18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2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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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2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三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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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李晓灵 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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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三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人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请求(被上诉人为李晓灵):判令原告与被告于2011年9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535582912020-09-1021:15:20:638(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三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有限公司,管理,物业,送达,广州市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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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9
    3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二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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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李晓灵 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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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二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于2011年9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照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534471062020-07-2320:17:05:720(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二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广州市,有限公司,判决书,管理,物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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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1
    4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一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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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李晓灵 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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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一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于2011年9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532782912020-04-1013:13:31:887(2019)粤0113民初13863号之一原告广州市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晓灵、第三人广州市君金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送达,公告,原告,公司,规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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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9
    5

    (2019)粤0113民初14367号原告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诉被告盛琦、盛晓明、于淑华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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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4367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 被告- 盛琦 盛晓明 于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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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4367号盛晓明、于淑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诉被告盛琦、盛晓明、于淑华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三被告支付2019年8月4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20间夜的酒店住宿费用,按每间夜1498元,共计29960元;2、判决三被告支付房间37次送餐费用,每次餐费按100元计,共计3700元;3、三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529988232019-12-2713:47:10:809(2019)粤0113民初14367号原告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长隆酒店分公司诉被告盛琦、盛晓明、于淑华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送达,公告,规定,费用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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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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