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长环罚〔2017〕39号 |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
经查明,你(单位)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大于24000个每升,超过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收起
...
展开
|
2017-12-07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