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税稽罚[2019]93 | 杭州市税务局 |
违法事实:你单位2018年6月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6份:发票代码3300181130、发票号码15300858-15300881,发票代码3300152130、发票号码19730367-19730388,金额合计4570321.49元,税额合计731251.51元;你单位未取得对应的进项发票,通过自行填列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2018年7月31日你单位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处罚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4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为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500000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829526.51元。 收起
...
展开
|
2019-10-21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