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安林罚书字(2018)第(0170)号 | 县林业局 |
现已查明:2017年03月期间,被处罚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三友社区石马村平墩头里的山上建造公墓。经现场勘查:共造成1803平方米的林地被改变用途。本机关认为被处罚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改变用途林地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处罚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1803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捌仟零叁拾元整。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2 | 安土资监罚〔2016〕42号 | 县国土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安土资监罚〔2016〕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