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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力风能

    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萧山区瓜沥镇友谊村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应急罚字[2021]第2000048号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在除尘车间储存危险化学品有机溶剂涂料、醇基铸造涂料、乙醇(共计6.36吨)。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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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2 详情
    2 萧统罚字[2021]第2000002号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萧统罚字〔2021〕第2000002号当事人: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住所:萧山区瓜沥镇友谊村法定代表人:龚潜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285779K。经查,该公司2021年2月《工业产销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表)中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1-本月上报数与实际数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参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区统计局开具缴款单,并按照缴款单的要求缴款后再到区统计局开具发票。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罚款数额不超过原罚款本金。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或起诉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2021年5月1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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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详情
    3 (萧)安监罚〔2018〕50号 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当事人: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285779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萧山区瓜沥镇友谊村;法定代表人:龚潜海。根据信访举报,2018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危化品仓库内危化品酒精(6桶,167Kg/桶)、松香水、油漆与非危化品涂料、润滑油混放,该单位使用上述危险物品酒精、松香水、油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仓库内部分电气不防爆,防爆电气电线裸露。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4月20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浙江佳力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酒精(乙醇,闪点:1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2568,蒸汽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松香水(乙酸异戊酯,闪点:2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2655,蒸汽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油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2828。老人牌环氧车间底漆,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有爆炸危险,闪点:-4℃;老人牌环氧富锌漆,闪点:25℃,溶剂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UNIGROUND930HK底漆,闪点:22℃,易燃液体和蒸汽)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当事人将酒精、松香水、油漆存放在仓库内,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周知卡,已建立《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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