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顾春荣与施林根、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顾春荣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152顾春荣与施林根、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顾春荣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上海珠江创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珠江创展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9)苏0509执8773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2-06 | 详情 |
2 | (2018)沪0118执4688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9-1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509民初1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顾春荣 被告- 施林根 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施林根、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春荣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院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509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承办人:张白帆电话:0512—60903326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
展开
|
2019-05-13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509民初1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顾春荣 被告- 施林根 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施林根、上海今缘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春荣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院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509民初15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24日09时30分在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承办人:张白帆电话:0512—60903326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邮政编码:215200 收起
...
展开
|
2019-01-2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