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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瑞建设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号楼B栋2129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6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8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13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章玉祥与南京金陵橡胶厂有限公司、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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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4民初12773号 合同纠纷

    原告-章玉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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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4-16
    2

    3014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南京鑫赫利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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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民初3014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原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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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7 2021-01-31
    3

    申请执行人南京俏联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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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5执308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俏联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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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1-01-14 2021-01-29
    4

    徐朝军与南京兴业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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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8执异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兴业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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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28
    5

    申请执行人邢伟平与被执行人南京金陵橡胶厂有限公司、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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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4执14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邢伟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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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25
    6

    原告章玉祥诉被告南京金陵橡胶厂有限公司、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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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民初204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章玉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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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09 2020-12-01
    7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朝瑞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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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5执1351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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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9
    8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朝瑞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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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5执1353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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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9
    9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朝瑞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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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5执1352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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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9
    10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朝瑞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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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5执1354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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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0-29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杨恩宝 被告- 徐朝瑞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朱慧 徐信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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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G20 2016-11-13

    失信被执行人18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苏0105执578号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3-17 详情
    2 (2020)苏0118执恢41号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全部未履行 2020-01-14 详情
    3 (2019)苏0114执1829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8-06 详情
    4 (2019)苏0114执1597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6 详情
    5 (2019)苏0114执1549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1 详情
    6 (2019)苏0114执1550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1 详情
    7 (2019)苏0114执1480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05 详情
    8 (2019)苏0114执1481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05 详情
    9 (2019)苏0114执1478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04 详情
    10 (2019)苏0114执1475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04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陈宁诉被告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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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73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陈宁 当事人- 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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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陈宁诉被告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12-06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7330号杨展:本院受理原告陈宁诉被告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承办法官:林咏梅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十五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朱照珍诉被告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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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5
    2

    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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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84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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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8475号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111民初847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627元及利息29123.4元;二、驳回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90元,由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承办法官:谢明联系电话:025-83529586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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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4
    3

    原告曹加诉被告黄继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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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81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曹加 当事人- 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黄继辉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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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曹加诉被告黄继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12-06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8160号黄继辉:本院受理原告曹加诉被告黄继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以人民币4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利率24%计算);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万元);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6号凤悦天晴花园19幢602室房屋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承办法官:苏晓联系电话:025-8352392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李明凤诉崔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邦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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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30
    4

    原告许仕祥诉被告南京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郎圣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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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89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许仕祥 当事人-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郎圣清 南京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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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许仕祥诉被告南京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郎圣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01-1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8924号南京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郎圣清:本院受理许仕祥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承办法官:王宠俊联系电话:025-83529581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沈标元诉被告郭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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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2
    5

    原告雍定勇诉被告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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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75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雍定勇 当事人-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王磊民间借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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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雍定勇诉被告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8-01-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7596号王磊:本院对原告雍定勇与被告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111民初7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八年一月九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52950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丁一诉被告刘美城、黄宏国、周永、何保林民间借贷与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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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9
    6

    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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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54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王守玉 被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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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01-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5444号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八年一月九日承办法官:黄维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许仕祥诉被告南京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郎圣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雍定勇诉被告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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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9
    7

    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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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54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王守玉 当事人-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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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5444号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八年一月九日承办法官:黄维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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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9
    8

    原告王守玉诉被告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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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111民初54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王守玉 被告- 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中建孚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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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苏0111民初5444号南京弘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中建孚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守玉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承办法官:黄维联系电话:025-8352958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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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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