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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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粤0604执3096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全部未履行 | 2017-04-2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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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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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4执异110号 | 民事执行 |
原告- 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佛山市邦达涂饰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申请变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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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 2022)粤0604执异110号 邓伟波、梁咏梅、佛山市邦达涂饰建材有限公司 : 关于 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 2022年3月1日作出的(2022)粤0604执异110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本院 ( 2017)粤0604执3098号 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原债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继受。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白东亚 书记员:梁小媚 联系电话: 0757-82663959 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20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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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
2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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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4执异109号 | 民事执行 |
原告- 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佛山市邦达涂饰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申请变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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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 2022)粤0604执异109号 邓伟波、梁咏梅、佛山市邦达涂饰建材有限公司 : 关于 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 2022年3月1日作出的(2022)粤0604执异109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本院 ( 2017)粤0604执3097号 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原债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佛山市深发展零零一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继受。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白东亚 书记员:梁小媚 联系电话: 0757-82663959 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20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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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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