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仙人社罚决字﹝2019﹞2号 |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被处罚人:浙江欧陆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应聪俐,实际经营人袁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24786411070Y。经查实,浙江欧陆电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4日至7月15日期间使用林**在厂内做工。林嘉颖,女,汉族,2005年0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在做工期间未满16周岁,系童工。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计使用童工林**2日,已构成违法。依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志规定,对浙江欧陆电子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收起
...
展开
|
2019-08-05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