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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达

    宿州市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中央广场A区7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宿州市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武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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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8民终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宿州市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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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2-25 2019-02-27
    2

    张武与宿州市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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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皖0881民初43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张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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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人民法院 2018-11-22 2019-03-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皖0881执231号 桐城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2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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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302民初34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王新玉 被告- 赵强 常正华 宿州市永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1)皖1302民初3460号王新玉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鉴定申请书、证据材料(含鉴定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三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含鉴定质证),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收起

    ... 展开
    2021-09-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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