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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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侯列平与扬州市金盛劳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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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0102民初281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侯列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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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3-07 | 2021-07-19 |
2 |
52刘登文与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金盛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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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084民初52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刘登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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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0-11-20 |
3 |
李小华与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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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1执68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小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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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09-27 |
4 |
侯列平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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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102民初695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侯列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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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07 | 2020-07-24 |
5 |
李小华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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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11民初196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李小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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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4-27 |
6 |
刘登文、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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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民辖终310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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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5 | 2020-02-29 |
7 |
刘登文与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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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11民初2010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刘登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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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9-12 | 2019-12-20 |
8 |
李小华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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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0106民初3819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李小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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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8-11-08 | 2019-02-21 |
9 |
刘登文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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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0106民初3908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刘登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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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8-11-08 | 2019-02-2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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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赣0111执686号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7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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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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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11民初196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小华 被告- 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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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告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华诉你、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111民初19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罗家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公告单位: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罗家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樊高宏联系电话:0791-8837145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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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
2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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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11民初196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小华 被告- 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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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告天津市旺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华诉你、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法院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罗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邮寄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罗家法庭收件人:樊高宏0791-88371459邮编:3300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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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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