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岸市监处字〔2020〕75号 |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三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提供相关材料,承认违法事实。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收起
...
展开
|
2020-12-21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