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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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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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4执异2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异议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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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08-10 |
2 |
陆捷、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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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3执96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陆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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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2021-04-30 |
3 |
浙江宇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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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执恢57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宇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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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2-09 | 2021-02-23 |
4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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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33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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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0-12-29 |
5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兰坪三江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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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33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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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0-12-29 |
6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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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33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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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0-12-29 |
7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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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3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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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0-12-29 |
8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兰坪三江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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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33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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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12 | 2020-12-29 |
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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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4执11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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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0-12-15 |
10 |
黄名东、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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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3执82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黄名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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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1-16 | 2020-12-18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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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云3325执恢7号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14 | 详情 |
2 | (2020)云0113执828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8 | 详情 |
3 | (2020)云0113执826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8 | 详情 |
4 | (2020)云0113执825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8 | 详情 |
5 | (2020)云0113执823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8 | 详情 |
6 | (2020)云0113执336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13 | 详情 |
7 | (2020)云0113执333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13 | 详情 |
8 | (2020)浙0108执恢57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2-26 | 详情 |
9 | (2019)云0113执654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07 | 详情 |
10 | (2019)云0113执653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07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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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云01民初100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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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民初100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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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民初1008号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二、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以及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逾期利息;三、被告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所确认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369元,由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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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
2 |
(2021)云01民初100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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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民初100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云民初号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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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民初1008号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云01民初1008号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二、判令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4,060,000.00元、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计算的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月31日,为人民币701,555.56元)。(以上诉讼标的额合计人民币14,761,555.56元)三、判令被告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执法承诺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9:30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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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
3 |
(2018)云01民初289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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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民初289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李家军 潘俊 被告- 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黄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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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民初2890号黄凯:本院受理原告李家军、潘俊诉被告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黄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云01民初2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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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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