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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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县新联粮食管理所、樊长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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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异议人-南昌县新联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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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朱小明、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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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朱小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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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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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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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谭勇与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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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谭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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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江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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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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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江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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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国威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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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江西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时利和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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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江西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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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朱小明与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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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朱小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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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杨建文与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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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杨建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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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朱建中与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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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朱建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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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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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赣0112执恢177号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9 | 详情 |
2 | (2016)赣0121执647号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04-05 | 详情 |
3 | (2016)赣0121执646号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04-05 | 详情 |
4 | (2016)赣0121执645号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04-05 | 详情 |
5 | (2015)高新执字第00274号 |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11-17 | 详情 |
6 | (2015)东执字第01084号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10-1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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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南昌市湾里区德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时利和米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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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5民初29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昌市湾里区德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赵华南 江西省时利和米业有限公司 练新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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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赣0105民初291号刘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时利和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湾里区德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华南、江西省时利和米业有限公司、练新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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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
2 |
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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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根花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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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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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
3 |
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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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熊国兰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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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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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
4 |
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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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庆林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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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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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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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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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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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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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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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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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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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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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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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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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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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赵小毛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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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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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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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黄奖凤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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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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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公司、个人以及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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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赵端阳 个人 赵华南 詹斌 赵萍 赵飞 赵秀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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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时米业有限公司、江西尚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天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赵端阳、吴庆林、吴成龙、熊国兰、赵彪子、龚兰凤、黄奖凤、赵小毛、吴根花、赵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公司、个人以及赵华南、詹斌、赵萍、赵飞、赵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齐进斌)联系电话:0791-8681773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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