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台路政罚〔2022〕0098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20日22时4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指挥中心电话赶至甬莞高速公路温岭北收费站外广场发现浙C62568/赣DB445挂车辆,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为曹奇平,车上装载了盖板,从上海运往温岭松门,该货物不可解体,经现场丈量,该车车货总长度为22.1米,总宽度为4米,总高度为3.5米,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未申请该趟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6月21日,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货物卸载,完成整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
展开
|
2022-07-08 | 详情 |
2 | 温瓯公(潘)行罚决字[2020]01718号 |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潘桥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5月29日上午,潘桥派出所民警在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分类数据、重要数据采取备份、加密等措施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温州市东风物流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
展开
|
2020-05-29 | 详情 |
3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676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50567/苏AE191挂的车辆,于2019年09月21日04时0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浙沪主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0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0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1-08 | 详情 |
4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556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50296/浙C1561挂的车辆,于2019年09月18日00时5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21银岭关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4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4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31 | 详情 |
5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557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50296/浙C1561挂的车辆,于2019年09月20日00时58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21银岭关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2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2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31 | 详情 |
6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512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22176的车辆,于2019年08月27日20时5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3温州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2.4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4.42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29 | 详情 |
7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513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22176的车辆,于2019年08月30日18时50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3温州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1.7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3.71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29 | 详情 |
8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511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22176的车辆,于2019年08月23日19时0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3温州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2.47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4.47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29 | 详情 |
9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486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21819/豫PW400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7日21时2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浙赣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3.9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4.96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28 | 详情 |
10 |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1487号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C21819/豫PW400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16日21时59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浙赣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0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06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温州市东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10-28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