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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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279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泽湖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9时40分左右开始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在西湖区转塘街道霞鸣街岭上花苑西侧道路人行道上堆放物品占用道路,经测量占地面积0.8平方米(长1米、宽0.8米)。于2021年5月31日10时00分被转塘中队执法队员查处,被查处后当事人立即对占道快递件进行了清理,于2021年5月31日15时00分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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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 详情 |
2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92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泽湖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日08时开始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在西湖区转塘街道知音路极兔速递西侧道路卸货堆放快递件占用道路,经测量占地面积3平方米(长3米,宽1米)。于2021年3月2日08时50分被转塘中队执法队员查处,被查处后当事人立即对占道快递件进行了清理,于2021年3月2日15时00分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圆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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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 详情 |
3 |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0]04232号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8月6日下午15时许我局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673号瑞博国际A座107室杭州泽湖供应链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今年以来从未对员工组织过安全生产培训,存在治安隐患。该杭州泽湖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泽湖供应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三天内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当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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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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