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济环罚决字〔2020〕80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处八万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2020-11-26 | 详情 |
2 | 济环罚决字〔2020〕81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处五万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2020-11-26 | 详情 |
3 | 济环罚决字〔2018〕162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输送皮带未密闭 收起
...
展开
|
2019-10-22 | 详情 |
4 | 济环罚决字〔2019〕80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 收起
...
展开
|
2019-08-26 | 详情 |
5 | 济环罚决字〔2019〕26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煤炭露天堆存扬尘污染 收起
...
展开
|
2019-08-26 | 详情 |
6 | 济环罚决字〔2019〕5号 |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
废气无组织排放 收起
...
展开
|
2019-08-26 | 详情 |
7 | (济)安监管罚[2017]三003号 |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7年04月28日15时38分,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对化产车间焦油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发生机械化澄清槽爆炸事故,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初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违章动火作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该单位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17-05-25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