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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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陈文秀与被执行人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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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11执1188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陈文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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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20-09-02 | 2020-11-13 |
2 |
原告陈文秀与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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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5292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陈文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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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11-30 | 2020-03-18 |
3 |
上诉人曾静与被上诉人周冰、杨富培、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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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民终903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曾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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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06 | 2019-11-13 |
4 |
申请执行人赵桂华与被执行人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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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执2380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赵桂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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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20-07-08 |
5 |
申请执行人赵桂华与被执行人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 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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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执2380号之二 | 居间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赵桂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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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20-07-08 |
6 |
申请执行人马世龙与被执行人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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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执122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马世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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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08-29 | 2020-06-16 |
7 |
原告徐细娥、蔡德荣与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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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450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徐细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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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07-03 | 2020-03-18 |
8 |
原告陈文秀与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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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1民初8957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陈文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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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05-07 | 2019-09-27 |
9 |
原告赵桂华与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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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1民初6668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赵桂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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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9-03-13 | 2020-04-13 |
10 |
申请执行人冯桂兰、冯桂香、朱凤英与被执行人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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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6执292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冯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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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9-02-25 | 2019-04-2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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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苏0192执742号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25 | 详情 |
2 | (2020)苏0111执1188号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1 | 详情 |
3 | (2019)苏0111执2380号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6-25 | 详情 |
4 | (2019)苏0111执1228号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4-03 | 详情 |
5 | (2018)苏0111执3593号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1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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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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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11民初1643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张丹丹 当事人- 南京年鑫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市亚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周冰居间合同纠纷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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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06-17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1643号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本院受理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6500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年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二○年六月十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728605/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泰州市亚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年鑫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岳嵘刚诉被告王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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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
2 |
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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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11民初1643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张丹丹 被告-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周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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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1643号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本院受理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周冰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6500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年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二○年六月十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728605/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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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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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文秀诉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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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5292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文秀 当事人- 南京翔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 纪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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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文秀诉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12-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5292号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文秀诉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5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文秀返还购房款7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翔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傅作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张利诉被告李文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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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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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文秀诉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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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5292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文秀 被告- 纪利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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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5292号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文秀诉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5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文秀返还购房款7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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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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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贺建军、方为明诉被告车永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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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255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贺建军 方为明 当事人- 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车永兵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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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贺建军、方为明诉被告车永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7-2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2551号车永兵:本院受理原告贺建军、方为明诉被告车永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52958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李正玲诉被告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陈文秀诉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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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
6 |
原告陈文秀诉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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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529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文秀 被告- 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纪利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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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5292号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文秀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购房款7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52395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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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
7 |
原告陈文秀诉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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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111民初529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文秀 当事人- 江苏飞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纪利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房屋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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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文秀诉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9-07-26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5292号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文秀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购房款7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张维超联系电话:025-8352395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贺建军、方为明诉被告车永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苏飞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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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
8 |
原告陈文秀诉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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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1民初895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文秀起 当事人- 江苏威岚特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 纪利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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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文秀诉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6-10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8957号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文秀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8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五月十日承办法官:成子忠联系电话:025-8352393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陈云、张巧梅诉江苏威岚特木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陶达云诉李文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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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9 |
原告陈文秀诉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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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1民初895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陈文秀起 被告-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纪利 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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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8957号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纪利、南京毅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文秀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8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五月十日承办法官:成子忠联系电话:025-8352393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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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10 |
原告赵桂华诉南京市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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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1民初6668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赵桂华 当事人- 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市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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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赵桂华诉南京市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3-1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6668号南京市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赵桂华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666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3万元及自2018年9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南京鼎培房产经营策划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承办法官:孔慧萍联系电话:025-8352396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朱照珍诉被告杨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川发建筑有限公司诉耿果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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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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