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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融汇

    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3109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普顺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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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执422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普顺达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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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6-14 2019-06-30
    2

    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崔艳丽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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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15573号 企业借贷纠纷

    上诉人-崔艳丽
    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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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9-29 2019-01-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8)粤0304执42236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暂无 2018-10-24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执5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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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5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熊忠文 被告- 崔艳丽 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55号崔艳丽、深圳市天水融汇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熊忠文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04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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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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