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卡卡物流

    广州市卡卡物流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上南路18号百福商厦822房(自主申报)
    • 简介:-
    • 行政处罚 9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9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粤穗交运罚〔2022〕2(2021)12280031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2000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详情
    2 粤穗交运罚〔2022〕2(2021)12280034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1万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详情
    3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12160019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罚款¥5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详情
    4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12160027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罚款¥20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详情
    5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12160023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罚款¥25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详情
    6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12160026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罚款¥15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详情
    7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12160010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罚款¥10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详情
    8 (穗云)应急罚〔2021〕C-57号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卡卡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2021年9月15日前整改完毕。2021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单位已整改完毕。(证据:1、2021年9月8日和2021年9月17日的《现场检查记录》;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穗云)应急责改〔2021〕C-63号;3、《整改复查意见书》(穗云)应急复查〔2021〕C-55号;4、询问笔录等。)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详情
    9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08110001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