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阜兴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嘉定区马陆镇嘉戬支路217号1幢221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9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10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汉中皇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沪执异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异议人-上海汉中皇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07 2020-09-28
    2

    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上海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阜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726民初5454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原告-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04-15 2020-04-24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2执628号之五 -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4 2020-04-03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2执628号之三 -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3 2020-04-03
    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2执628号之四 -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0 2020-04-03
    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2执628号之二 -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1-20 2020-03-05
    7

    陈海涛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沪0118民初22028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原告-陈海涛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0-01-02 2020-03-05
    8

    王天一与上海源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沪0118民初24246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王天一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9-12-30 2020-03-05
    9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民他554号 营业信托纠纷

    当事人-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12-24 2019-12-26
    10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鄂01执保741号 -

    当事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1-18 2019-12-03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6)沪0118民初10303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原告- 陈海涛 被告- 上海鼎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 周晔 周尚文 上海同隆投资事务所 上海阜兴金融控股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泰来县人民法院 G06 2017-03-09
    2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原告- 陈海涛 被告- 上海鼎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 周晔 周尚文 上海同隆投资事务所 上海阜兴金融控股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G24 2016-10-16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苏0591执2182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05 详情
    2 (2019)苏0591执2181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05 详情
    3 (2019)苏0591执2180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05 详情
    4 (2019)沪0114执2673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5 详情
    5 (2019)沪0114执2240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4 详情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2019)浙0104民初3451号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04民初345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邵盈盈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4民初3451号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盈盈诉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5-24
    2

    公告(2018)浙0104民初9412号 收起

    ... 展开
    (2018)浙0104民初941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邱成根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9412号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成根诉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笕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3-01
    3

    原告殷苏红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27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殷苏红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殷苏红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591民初7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殷苏红4726500元;二、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履行部分在46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殷苏红对被告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612元,由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 展开
    2019-02-01
    4

    原告沙仲华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56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沙仲华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仲华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591民初75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沙仲华1027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7年7月1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履行部分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沙仲华对被告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4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9044元,由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 展开
    2019-02-01
    5

    原告陶文珊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49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陶文珊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文珊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591民初7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陶文珊3596250元;二、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履行部分在3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陶文珊对被告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570元,由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 展开
    2019-02-01
    6

    公告(2018)浙0104民初9412号 收起

    ... 展开
    (2018)浙0104民初941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邱成根 被告-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9412号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成根诉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笕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8-11-21
    7

    原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经济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朱一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赣民初1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经济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朱一栋 收起

    ... 展开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经济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朱一栋:本院受理原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经济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朱一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以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联系人:民四庭赵宋良联系电话:0791-86366898 收起

    ... 展开
    2018-11-06
    8

    原告沙仲华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56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沙仲华 当事人-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2018)苏0591民初7566号原告沙仲华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5日14时30分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18-09-22
    9

    原告殷苏红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27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殷苏红 当事人-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苏0591民初7278号原告殷苏红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5日9时30分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18-09-22
    10

    原告陶文珊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749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陶文珊 当事人-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苏0591民初7498号原告陶文珊与被告常州恒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阜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5日15时30分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8-09-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