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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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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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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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天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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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天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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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云洪、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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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原告-李云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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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筠连县众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范祖俊、应绍强、李朝良、李朝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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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北京友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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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杨家艮,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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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杨家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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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筠连县众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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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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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赵某、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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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纠纷 |
当事人-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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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尹某、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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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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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郭维亮,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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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郭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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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天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与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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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天鑫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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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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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宜宾市名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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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8-03-06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筠连县众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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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8-03-06 |
3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被告- 宜宾市名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绍强 李朝绘 龙学涛 景拥政 苏小容 刘爱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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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G73G76中缝 | 2017-11-26 |
4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被告- 筠连县众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应绍强 李朝绘 邓文明 李朝银 李朝英 王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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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G73G76中缝 | 2017-11-26 |
5 | (2016)川0107民初489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雷田全 被告-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 四川沙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罗军 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绍强 张云 邱思静 卿周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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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G79 | 2017-08-17 |
6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雷田全 被告-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 四川沙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罗军 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绍强 张云 邱思静 卿周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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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G46 | 2017-02-23 |
7 | (2016)川01民初字第31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腾东路支行 被告- 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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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G42 | 2017-01-12 |
8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腾东路支行 被告- 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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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G71 | 2016-08-1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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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川0107执4476号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07-3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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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川2002民初3304号原告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与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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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2002民初330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被告- 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绍强 李朝绘 四川省金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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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2002民初3304号原告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与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绍强、李朝绘、四川省金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截止2019年4月21日的本息共计人民币17353488.95元(其中包括本金13350000元、利息4003488.95元(利息2436375.00元,罚息1026281.25元,复利540832.70元),并从2019年4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时止,以1335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千分之11.25计算罚息,并对未支付利息计收复利;2、判令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截止2016年9月28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081132.11元(其中利息40320元、罚息987840.05元、复利52972.06元),并对未支付利息计收复利;3、判令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截止2016年9月28日的罚息、复利合计659202.26元(其中罚息619875元、复利39327.26元),并对未支付利息计收复利;4、判令被告四川省银泰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费用为收回款项总额的1.8%;5、判令被告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1项、第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判令被告应绍强、李朝绘对上述第1-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判令被告四川省金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2-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0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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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2 |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四川中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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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民初271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四川中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绍强 李朝绘 李朝银 王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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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被告四川中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水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镇舟镇利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夏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应绍强、李朝绘、李朝银、王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川01民初2711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证据材料及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年7月22日下午三点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十六法庭(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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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
3 |
(2018)川01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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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民初180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郭春 应绍强 李朝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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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段佐金、郭春、应绍强、李朝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川01民初1800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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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
4 |
(2017)川0107执44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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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07执447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李红荣 被告-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郭春 应绍强 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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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李红荣与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107执44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区人民法院(2017)川0107民初29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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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
5 |
(2016)川0107执5311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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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107执53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成都市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当事人- 成都市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段佐金 郭春 应绍强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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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成都市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段佐金、郭春、应绍强、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5311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6)川国公证执字第37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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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
6 |
(2017)川0107执447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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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07执447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李红荣 被告-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段佐金 应绍强 郭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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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李红荣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107执4476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们按照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2017)川0107民初29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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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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