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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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35号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年12月初,当事人与一家位于萧山区的房产中介签订分销合作协议,该中介对中天云望楼盘进行宣传、推广、销售工作。2021年1月初,该分销中介印制了2000份A3纸大小铜版纸材质印刷品广告,广告纸正面内容为“奥体南、萧山芯,总价640万起,都市精装叠墅”等字样并配有楼盘效果图,背面内容为“大匠中天、精筑杭州美好”等字样并配有楼盘效果图和户型图。2021年01月28日09时45分始,该分销中介1名人员在萧山区城厢街道育才路,携带100份印刷品广告沿育才路派发,将广告纸塞于店铺门把手上。当日09时50分,该行为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被查获时,中介人员已派发15份印刷品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属于在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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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 详情 |
2 |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2011912190021号 |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天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9】18号地块开发商,在未取得渣土处置手续情况下,委托杭州恒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车辆将工地渣土运至萧山区戴村镇佛山村安鱼区块消纳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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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 详情 |
3 |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2011911080038号 |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19年10月29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萧综执罚告字〔2019〕第2179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的请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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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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