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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迅迈

    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手机产业园2号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6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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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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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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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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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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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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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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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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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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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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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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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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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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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康成特导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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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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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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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深圳市泰拓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迅迈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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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泰拓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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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深圳市荣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州致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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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荣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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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1972民初8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同健 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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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08-14

    失信被执行人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赣0602执1487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9-16 详情
    2 (2019)豫01执1674号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8-21 详情
    3 (2019)赣0602执830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14 详情
    4 (2019)粤0307执4508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3-26 详情
    5 (2017)粤0304执29562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2-11 详情
    6 (2017)粤0306执9169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4-10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1972执8193号送达《限制消费令》(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贺东红、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陶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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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1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 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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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193号送达《限制消费令》(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贺东红、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陶寅)更新时间:2020-02-06已浏览:10文章来源:原创(2019)粤1972执8193号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贺东红、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陶寅:申请执行人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本院于2020年2月6日作出《限制消费令》,依法限制相关人员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未能直接向你(单位)送达《限制消费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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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6
    2

    (2019)粤0307执45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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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45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龙腾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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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4508号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腾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终702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7执45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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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3
    3

    (2018)粤1972民初8255号公告应诉、管辖权异议上诉(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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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民初8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同健 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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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民初8255号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同健公司)、郑州迅迈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迅迈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管辖)、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等。原告诉称,从2014年11月份开始,原告向被告同健公司供货。2016年2月28日,原告与两被告约定,被告迅迈公司对被告同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7年5月1日,原告与被告同健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双方确认被告同健公司截止2017年3月27日应付原告货款总额为10265419元,之后双方又进行6笔交易。至今被告同健公司仍拖欠原告货款9784551元。故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同健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9784551元;2.被告同健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从2017年11月25日开始计至货款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3.被告迅迈公司对被告同健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受理后,被告同健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裁定驳回同健公司的异议,后同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请求撤销该裁定,并将案件移送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自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你方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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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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