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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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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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执恢10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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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6-15 | 2021-07-20 |
2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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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6826号之一 | 行政非诉执行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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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7-13 |
3 |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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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2599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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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0-12-16 |
4 |
中山市加宝摄影器材有限公司与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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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68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加宝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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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23 |
5 |
0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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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8行审7883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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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9-25 | 2021-01-01 |
6 |
张小莉与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哲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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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张小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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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9-22 | 2021-01-11 |
7 |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哲、胡爱华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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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017号之一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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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08-26 |
8 |
广东斯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今日之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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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657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斯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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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6-19 | 2020-08-20 |
9 |
东莞市谐攀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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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9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谐攀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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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08-21 |
10 |
深圳市金俊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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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执423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金俊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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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4-29 | 2020-08-0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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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6执25997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21 | 详情 |
2 | (2020)粤0391执423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10 | 详情 |
3 | (2020)粤1972执295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2 | 详情 |
4 | (2019)粤0309执4762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4 | 详情 |
5 | (2019)粤0309执4762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14 | 详情 |
6 | (2019)粤0304执30486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24 | 详情 |
7 | (2019)粤0309执4567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24 | 详情 |
8 | (2019)粤0309执4567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24 | 详情 |
9 | (2019)粤0309执4122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22 | 详情 |
10 | (2019)粤0305执6284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7-0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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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8行审78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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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8行审7883号 | - |
当事人-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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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8行审7883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单位对你单位作出的深发改决[2019]14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行政决定书》,本院已裁定准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8行审7883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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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5 |
2 |
(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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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 | - |
原告- 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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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方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5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3853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31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至,其中2019年8月19日前的计息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此后的计息标准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二、驳回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159.3元,由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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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
3 |
(2020)粤0306执2599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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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259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永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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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5997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3841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59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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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
4 |
(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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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张小莉 被告-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邵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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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哲:本院受理原告张小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小莉偿还借款本金488332元;二、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小莉支付利息70833.34元(剩余利息以488332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5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小莉支付律师费37000元;四、被告邵哲对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张小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2427.15元,保全费4833.57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邵哲负担案件受理费8574.73元,保全费3335.16元;由原告张小莉负担案件受理费3852.42元,保全费1498.41元。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二份,并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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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
5 |
(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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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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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698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0日14时30分在粤海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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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
6 |
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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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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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邵哲、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小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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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
7 |
(2019)粤0304民初2945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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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2945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张小莉 被告- 邵哲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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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458号邵哲、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小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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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
8 |
(2020)粤03执101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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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101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爱华 邵哲 陈大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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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017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哲、胡爱华、陈大彪: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553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10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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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
9 |
(2020)粤1972执295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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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谐攀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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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95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谐攀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1972民初810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支付货款376400元用逾期利息,并承担受理费7602元、保全费2402元),并依法向本院申报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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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
10 |
(2019)粤0305民初6845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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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68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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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6845号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民初6845号民事裁定书,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裁定如下: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7662.86元,减半收取计3831.43元,由原告东莞市翔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联系人:郑云杉、黄丹芝电话:26486420邮寄样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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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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