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下(消)行罚决字〔2019〕12000193号 | 下城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城区大队 2019年7月17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7-17 | 详情 |
2 |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7〕1367号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罚款1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17-11-10 | 详情 |
3 | 杭下公(潮)行罚决字[2018]11092号 | 下城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2018年04月11日与流动人口欧某某建立劳动关系,该公司自与欧某某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欧某某信息报送给公安机关,于2018年5月8日10时许,被潮鸣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责令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限期改正,并处行政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4 | 杭下公(潮)行罚决字[2017]11056号 | 下城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3月29日18时许,民警在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7-107号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林某某于2017年2月1日与该院建立劳动,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在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或者告知林某某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