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丰取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符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国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应九明与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黄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应九明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应九明与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黄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应九明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丰西平、丰浩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丰浩
...
展开
|
- | - | - |
7 |
应九明、黄小荣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 |
申请执行人-应九明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涂相见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俊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喻晨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 |
申请执行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民间借贷纠纷 |
被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8-03-09 |
2 | (2017)赣01民再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建中超矿业有限公司以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喻晨辉 江西中超集团有限公司 李木根 被告- 云南中超矿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G28 | 2017-09-28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8)赣0502执680号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3-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上诉人丰西平、丰浩与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民终275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 丰浩 丰西平 被上诉人-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甘爱群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本院受理上诉人丰西平、丰浩与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赣01民终2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359元,由上诉人丰西平、丰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张美燕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政编码:330029联系电话:0791-88162623 收起
...
展开
|
2018-09-17 |
2 |
上诉人丰浩、丰西平与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民终275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 丰浩 丰西平 被上诉人-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甘爱群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本院受理上诉人丰浩、丰西平与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丰浩、丰西平不服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赣0121民初7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联系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联系人:张美燕联系电话:0791-88162623邮编:330029 收起
...
展开
|
2018-04-25 |
3 |
上诉人丰浩、丰西平诉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民终275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 丰浩 丰西平 被上诉人-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甘爱群 当事人-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本院受理上诉人丰浩、丰西平诉被上诉人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张美燕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政编码:330029联系电话:(0791)88162623 收起
...
展开
|
2018-03-09 |
4 |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万建华.万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22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万建华与 万小红 收起
...
展开
|
万小红: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万建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21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承办单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汪法官联系电话:0791-85718230 收起
...
展开
|
2018-02-09 |
5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甘爱群和丰西平、丰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7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甘爱群 丰西平 丰浩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关于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丰西平、丰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民事答辩状各一份,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次日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县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联系方式:南昌县法院银三角人民法庭电话:0791-85703005 收起
...
展开
|
2017-09-25 |
6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万建华、万小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226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万小红 收起
...
展开
|
万建华、万小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21民初2262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承办法庭: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联系人:汪法官联系电话:0791-85718230。地址: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邮编:330200 收起
...
展开
|
2017-09-18 |
7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万建华、万小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226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万建华 收起
...
展开
|
万建华、万小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21民初2262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承办法庭: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联系人:汪法官联系电话:0791-85718230。地址: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邮编:330200 收起
...
展开
|
2017-09-18 |
8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7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甘爱群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赣0121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县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承办单位: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承办人:涂诚联系电话:0791-85703005 收起
...
展开
|
2017-08-21 |
9 |
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甘爱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赣0121民初7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甘爱群 收起
...
展开
|
甘爱群: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县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三角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年5月16日 收起
...
展开
|
2017-05-1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