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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番禺港茂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思贤村山屋里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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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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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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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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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李燕玲、叶国祥、屈少好、陈滨、邓京宁、杨英、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莫志辉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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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
    李燕玲
    叶国祥
    屈少好
    陈滨
    邓京宁
    杨英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肖亮平
    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莫志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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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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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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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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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申请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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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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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复议申请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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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等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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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事海商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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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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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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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与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肖亮平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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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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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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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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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105执8176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07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5执817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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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5执81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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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8176号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817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执行裁定书等,内容如下:  一、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公司的为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  二、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541518972021-12-2816:10:29:248联系人:刘婉、严诗婷(2021)粤0105执817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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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2

    (2021)粤06民初8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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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民初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被告- 叶国祥 陈滨 肖凯涛 莫志辉 李燕玲 广东华海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屈少好 邓京宁 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 杨英 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肖亮平 南方石化(福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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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民初88号肖凯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诉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肖凯涛、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屈少好、叶国祥、莫志辉、李燕玲、邓京宁、陈滨、杨英、肖亮平、广东华海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方石化(福建)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民初88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87207098.72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3月20日的利息为68649645.95元、罚息为101172069.49元、利息的复利为20227886.15元、罚息的复利为8711407.82元;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87207098.72元为本金按每年6月17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以尚欠利息68649645.95元为基数按每年6月17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复利];2.请求判令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支付律师费35000元;3.请求判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台山市大江镇公益圩潭江工业区168号之一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证号:台国用(2011)字第05564号、台国用(2011)字第05565号]的处置所得款项在最高本金余额13755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决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其与原告签订的编号为GDY47663012014203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办理其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洲平南南顺联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佛府南国用(2006)第0110696号]及八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6870740、C6870741、C6870742、C6870743、C6870744、C6967340、C6875793、C6875794号)的抵押登记手续;5.请求判决李燕玲、莫志辉继续履行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编号为GDY47663012014204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办理李燕玲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碧桂园阳光花海八街61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5510929号)的抵押登记手续;6.请求判决肖亮平、肖凯涛继续履行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编号为GDY47663012014204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办理肖亮平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安芝二街2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85386号),及肖亮平、肖凯涛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安芝二街4号(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85387号、1050085388号)的抵押登记手续;7.请求判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已发行100%股份的处置所得款项,按股份处置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债权占《关于(1)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2)鼎生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抵押安排之协议》附表一内总授信银行债权的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8.请求判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依法处置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鼎生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100%股份的处置所得款项,按股份处置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债权占《关于(1)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2)鼎生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抵押安排之协议》附表一内总授信银行债权的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9.请求判决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南方石化(福建)有限公司、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广东华海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陈滨、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叶国祥、屈少好、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0.请求判令肖凯涛在最高本金余额344219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对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11.请求判令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石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肖凯涛、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屈少好、叶国祥、莫志辉、李燕玲、邓京宁、陈滨、杨英、肖亮平、广东华海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方石化(福建)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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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3

    (2021)粤0105执817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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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5执81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 被告- 陈滨 邓京宁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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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8176号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报告现有财产及近一年财产变动情况;传唤你方到本院进行执行问话(电话报到020-83005528、83005682、83005527或12368留言);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如你方逾期不申报、不到庭、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539089902021-04-3020:17:28:299联系人:刘婉、严诗婷(2021)粤0105执817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叶国祥、屈少好、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李燕玲、莫志辉、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陈滨、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邓京宁: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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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9
    4

    (2019)粤0105民初36042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诉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李燕玲、陈滨、叶国祥、邓京宁、莫志辉、屈少好、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广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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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5民初360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被告- 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肖亮平 杨英 李燕玲 陈滨 叶国祥 邓京宁 莫志辉 屈少好 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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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36042号李燕玲、莫志辉、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叶国祥、屈少好: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诉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李燕玲、陈滨、叶国祥、邓京宁、莫志辉、屈少好、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105民初3604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诚信诉讼告知书。本案原告起诉要求:一、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归还贷款利息人民币80493634.68元及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及复利(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粤广州大道2015年借字000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粤广州大道2016年展字001号《展期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暂计至2019年10月16日罚息为人民币511140.7元、复利为人民币12258317.65元);上述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3263093.03元;二、被告肖亮平、杨英、李燕玲、陈滨、叶国祥、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对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所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邓京宁、莫志辉、屈少好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被告陈滨、李燕玲、叶国祥所负的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四、各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及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3月10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33法庭A608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529445522019-11-2816:18:00:0(2019)粤0105民初36042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诉被告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杨英、李燕玲、陈滨、叶国祥、邓京宁、莫志辉、屈少好、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送达,有限公司,原告,公告115337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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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5

    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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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执53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 当事人- 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 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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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执5330号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肖亮平、叶国祥、李燕玲、陈滨、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港茂石油成品贮存有限公司、广东华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荣泰燃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8)穗仲案字第2235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偿还借款本金56998000元;支付财产保全费17075元、仲裁费438865元;及暂计至2018年10月30日的各种利息,以上合计68397878.37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35798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19136特此通知。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执行员:彭新强联系电话:020-83211088书记员:罗慧芳联系电话:020-83211074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4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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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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