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西卫传罚〔2022〕1号 |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
被处罚人: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Y74W9U现已查明:2022年01月21日,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1、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无“禁止吸烟、饮食”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决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未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开展医疗污水PH值、余氯监测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决定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3、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单上无产废单位人员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4、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涉疫类医疗废物单层包装,敞开,无中文标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本机关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5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2-02-23 | 详情 |
2 | 西公(消)行罚决字〔2019〕13000165号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石祥西路859号紫金启真大厦4号楼101-1室、201室的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疏散楼梯间内堆放大量杂物;擅自占用疏散楼梯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杭州佰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2019年4月17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4-17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