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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鑫电器

    海盐国鑫电器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501号101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嘉盐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41号 浙江省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海盐国鑫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BAT1D7F)在嘉兴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501号101室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同时根据《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执法〔2018〕8号)第8项“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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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30 详情
    2 盐公(西)行罚决字[2019]51587号 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4日,海盐国鑫电器有限公司与流动人口宋某烟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未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海盐国鑫电器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国库)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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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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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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