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和电普华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富强路69号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大厦9-13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14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皖02破4号 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人-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16 2019-12-30
    2

    XX与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XIEJIANHUA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民初18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18 2019-12-13
    3

    史杰与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XIEJIANHUA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民初18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史杰 收起

    ... 展开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18 2019-12-13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皖02执恢61号之三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0-24 2019-12-17
    5

    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皖02破申2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人-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1 2019-04-29
    6

    申请人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苏0118民初54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18-11-12 2018-12-27
    7

    张维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皖民申171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张维根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9-28 2018-12-12
    8

    郑诗红、内蒙古和电普华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皖执监184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诉人-郑诗红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8-22 2018-12-24
    9

    聂广莲、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皖01执494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聂广莲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8-06 2018-08-29
    10

    李月圆、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皖0207执1159号 劳动争议

    申请人-李月圆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8-07-19 2018-08-09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皖02破4号 -

    申请人-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版 2019-04-25
    2 (2016)皖02民初19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兆方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海丰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中电气有限公司 郭建明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G63 2016-11-29
    3 (201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0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郑梦 被告- 林红鹃 林雅祺 谢朦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G61 2016-10-27
    4 (2016)沪0116民初60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新益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曲沃县人民法院 G37 2016-08-30

    失信被执行人1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7)粤0391执1411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31 详情
    2 (2017)粤0391执1410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31 详情
    3 (2017)粤0391执1409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31 详情
    4 (2017)粤0391执1408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31 详情
    5 (2017)皖0207执425号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17-04-26 详情
    6 (2017)沪0116执00361号 金山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全部未履行 2017-01-11 详情
    7 (2017)皖0207执60号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1-09 详情
    8 (2016)皖01执494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10-11 详情
    9 (2016)皖01执38号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1-25 详情
    10 (2016)皖0207执122号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1-20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粤0391执140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91执14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谢建梅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407号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谢建花、谢建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8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4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4
    2

    (2017)粤0391执141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91执14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谢建梅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410号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谢建花、谢建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80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4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4
    3

    (2017)粤0391执140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91执140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谢建梅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409号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谢建花、谢建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80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4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4
    4

    (2017)粤0391执14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91执1408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谢建梅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408号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谢建花、谢建梅: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80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4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4
    5

    (2017)粤0391执141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91执141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陈红 被告- 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谢建梅 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 谢建花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91执1411号芜湖明远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电普华电气有限公司、谢建花、谢建梅:申请执行人陈红与你(单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6)粤0391民初180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91执14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