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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金型

    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4号A栋厂房1-2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5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3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5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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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恢35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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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5-13
    2

    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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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888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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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0-12-29
    3

    东莞市竹菱铜业有限公司、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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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22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竹菱铜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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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08-21
    4

    广东柳道热流道系统有限公司、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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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23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柳道热流道系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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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07 2020-09-27
    5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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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863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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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6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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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866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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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7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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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907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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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8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7执14807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9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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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870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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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10

    丛荟义、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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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905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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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3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1972执2272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2-28 详情
    2 (2019)粤03执4234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19-11-04 详情
    3 (2019)粤0307执14535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9-19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1972执22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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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22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竹菱铜业有限公司 被告- 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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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22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更新时间:2020-03-30已浏览:3文章来源:原创(2020)粤1972执2272号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竹菱铜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查明,你(单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为。因你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令你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令你向本院报告你的财产情况。在报告之后财产发生变动的,你还应当自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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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2

    (2019)粤0307民初13994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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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139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当事人- 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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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13994号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被告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193.51元及利息(以30193.5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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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5
    3

    (2019)粤03执423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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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柳道热流道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 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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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234号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柳道热流道系统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莞案字第450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2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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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5
    4

    (2019)粤0307执14535号执行通知书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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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45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河源龙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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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4535号第一金型塑胶(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河源龙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7民初899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方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19)粤0307执1453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19)粤0307执14535号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三、本院(2019)粤0307执145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你(单位)的财产。四、本院(2019)粤0307执14535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五、本院(2019)粤0307执14535号执行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19-10-1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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