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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家湖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区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34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滨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董晓春、万玉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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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5执异1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滨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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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2-19
    2

    申请执行人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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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1212号之二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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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8-24 2020-09-30
    3

    申请执行人谢礼国与被执行人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金广明民间借贷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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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1103号之二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谢礼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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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7-10 2020-07-28
    4

    原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康健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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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9636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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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3-31 2020-09-23
    5

    苏州唐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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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91执4510号之二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唐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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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9-12-27 2019-12-31
    6

    原告康陈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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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5民初539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康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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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19-12-26 2021-02-26
    7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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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71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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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12-24 2020-06-10
    8

    苏州唐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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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91执4510号之一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唐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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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9-12-23 2019-12-31
    9

    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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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30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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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10-25 2019-12-23
    10

    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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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301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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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10-14 2019-11-12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苏0482民初55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陈培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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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G32 2019-07-21
    2 (2018)苏0591民初8191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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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G43 2019-04-04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陈培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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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G81 2019-01-27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康陈 被告- 朱向平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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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G29 2018-11-18
    5 (2018)苏0591民初819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唐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朱向平合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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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G30 2018-10-16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康陈 被告-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 朱向平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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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G13 2018-06-10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苏0111执1504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22 详情
    2 (2019)苏0111执798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2-28 详情
    3 (2018)苏0111执3978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1-14 详情
    4 (2018)苏0115执1404号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2-27 详情
    5 (2018)苏0111执恢32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23 详情

    送达公告3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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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71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朱向平民间借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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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12-25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7181号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本院对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718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99125.08元及利息(以599125.08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二、被告朱向平对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米庆光联系电话:025-8352399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许大林诉被告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邹宏秀诉被告许哲、周友成、李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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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4
    2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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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71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朱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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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7181号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本院对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718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99125.08元及利息(以599125.08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二、被告朱向平对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米庆光联系电话:025-8352399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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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4
    3

    原告王志杨诉被告唐则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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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54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王志杨 当事人-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被告- 唐则静民间借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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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王志杨诉被告唐则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11-2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5471号唐则静:本院对原告王志杨诉被告唐则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547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唐则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志杨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48000元并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承办法官:陈安联系电话:025-83523938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诉被告柏响、朱花芹、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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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4

    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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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30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朱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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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3019号朱向平:本院对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朱向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00元为本金,自2017年1月29日起按年利率6%为标准计算至2018年12月14日);2、驳回原告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52950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南京市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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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6
    5

    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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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71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朱向平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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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7181号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承办法官:米庆光联系电话:025-8352399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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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9
    6

    原告刘吉福诉被告蒋国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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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10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刘吉福 当事人- 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蒋国祥承揽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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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刘吉福诉被告蒋国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9-20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1046号蒋国祥:本院受理原告刘吉福与被告蒋国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判决被告蒋国祥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刘吉福支付人民币4895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11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承办法官:孙肖联系电话:025-83523943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朱向平、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蒋丽红诉被告张艳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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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9
    7

    申请人南京高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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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破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被申请人- 毛宇留民间借贷 当事人- 南京高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德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 李冬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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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南京高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裁定公告日期:2019-07-17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破3号本院根据南京高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2月14日裁定受理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5月27日指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6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7楼;邮政编码:210000;联系人:陈清律师,联系电话13337801039,武文俊律师,联系电话18651898507)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査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科技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召开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一篇原告李冬凌诉毛宇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王广平诉被告郝达祥、南京德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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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2
    8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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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44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 被告-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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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4440号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工程款164588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分段计算:工程款1506586元的逾期付款利息自2016年2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质保金139294元的逾期付款利息自2016年7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073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737元,由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承办法官:吕太如联系电话:025-8352390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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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9
    9

    原告朱永葆诉张艳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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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43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朱永葆 当事人-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 被告- 张艳利 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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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朱永葆诉张艳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9-07-10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4396号张艳利:本院受理原告朱永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52958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童玲诉罗于海、张金安、余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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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8
    10

    原告张世彬诉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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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74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张世彬 当事人- 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 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 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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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张世彬诉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7-10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7481号程伟:一、本院受理原告张世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48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判决内容:被告程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世彬支付借款本金55500元及利息(以279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22日起;以276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28日起。以上均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12%计算);二、驳回原告张世彬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承办法官:柳林联系电话:025-8352395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王振诉被告高洁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向荣苗圃场诉被告南京百家湖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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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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