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庄国土资监罚字【2018】2-011 |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40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240平方米其他草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2400元。 收起
...
展开
|
2018-07-11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