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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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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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982执8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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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3-23 |
2 |
东莞市塘厦旺达机械加工厂、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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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3执7930号之一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塘厦旺达机械加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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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0-12-29 |
3 |
深圳市高美福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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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4139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美福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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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1-13 |
4 |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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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541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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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6-09 | 2020-07-09 |
5 |
东莞市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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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4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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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0-08-20 |
6 |
苏州东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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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5201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东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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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5-09 | 2020-06-05 |
7 |
东莞市塘厦旺达机械加工厂与一: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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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3民初16105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塘厦旺达机械加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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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19-12-19 | 2020-09-29 |
8 |
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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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982执208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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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19-12-18 | 2019-12-26 |
9 |
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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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982执2086号之一 | 定作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大丰和顺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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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19-12-16 | 2019-12-26 |
10 |
深圳众合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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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6执8892号之二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众合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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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20-09-3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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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刘东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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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G46 | 2019-06-27 |
2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苏州东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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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G40 | 2019-05-1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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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1973执7930号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07 | 详情 |
2 | (2020)粤0306执4139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06 | 详情 |
3 | (2019)苏0506执5417号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2-30 | 详情 |
4 | (2019)苏0506执5201号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1-15 | 详情 |
5 | (2019)苏0982执2087号 | 大丰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15 | 详情 |
6 | (2019)苏0982执2086号 | 大丰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15 | 详情 |
7 | (2019)粤0306执8892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19-06-18 | 详情 |
8 | (2019)粤0306执6188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5-1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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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1972执2456号《限制消费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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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4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刘东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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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2456号《限制消费令》公告更新时间:2020-05-15已浏览:4文章来源:原创(2020)粤1972执2456号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查明,你(单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为,本院作出《限制消费令》,依法限制相关人员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未能直接向你(单位)送达《限制消费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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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2 |
(2020)粤0306执413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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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413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高美福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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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4139号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美福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871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41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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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
3 |
(2019)粤0306执889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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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6执8892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众合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刘东林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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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8892号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东林:申请执行人深圳众合信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3539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88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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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
4 |
(2019)粤0306执618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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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6执618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威 被告- 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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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6188号深圳市天盈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19]31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61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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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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